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是在许多疾病基础上,凝血和纤溶系统被激活,导致全身微血栓形成,凝血因子大量消耗并继发纤溶亢进,引起全身出血及循环衰竭的临床综合征。它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而是许多疾病发展中的一种中间病理过程。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临床表现: 1.出血倾向 出血的发生率为84%~95%,是本病诊断的重要依据之一。多于皮肤黏膜,伤口及穿刺部位 2.微血管栓塞 发生率为40%~70%,有以下临床特点:①微血管广泛而弥散性栓塞,通常无定位体征;②发生于体表浅层栓塞多表现为皮肤、黏膜的灶性缺血性坏死及溃疡形成等;③发生于深部脏器栓塞多表现为器官功能障碍。 3.休克或微循环衰竭 发生率30%~80%,有以下临床特点:①休克突然发生,无常见休克原因;②休克早期即可出现多脏器功能不全表现;③休克多属难治性;④休克常与出血倾向、栓塞等表现同时出现。多见于急性型,休克的程度不一,与出血量不成比例。 4.微血管病性溶血 生率为25%左右,表现为不明原因的进行性贫血。 5.原发病的临床表现
疾病检查:
诊断标准:1、临床表现(1)存在易引起DIC 的基础疾病(2)有下列两项以上临床表现:①多发性出血倾向;②不易用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衰竭或休克③多发性微血管栓塞的症状体征,如皮肤、皮下、黏膜栓塞性坏死及早期出现肺、肾、脑等脏器功能衰竭④抗凝治疗有效。2.实验检查指标(1)同时有下列三项以上异常:血小板、血浆纤维蛋白原、3P试验阳性或血浆、D三聚体水平、PT 等。(2) 疑难或特殊病例有下列一项以上异常:纤溶酶原含量及活性降低;AT 含量活性及VWF 水平降低(不适用于肝病) ;血浆因子VII :C 活性
疾病治疗: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治疗: 治疗原则 由于DIC病情复杂,应采用综合措施进行防治。其主要原则是要恢复体内正常的凝血和抗凝血平衡,具体原则如下。 (一)治疗原发病及消除诱病:如控制感染,治疗肿瘤,产科及外伤;纠正缺氧、缺血及酸中毒等。 (二) 抗凝治疗:抗凝治疗是终止DIC 病理过程、减轻器官损伤,重建凝血-抗凝平衡的重要措施。DIC 的抗凝治疗应在处理基础疾病的前提下,与凝血因子补充的同步进行。1.肝素治疗:肝素钠:急性DIC 每日10000~30000U/d,一般15000U/d 左右,根据病情可连续使用3~5 天。低分子量肝素: 与肝素钠相比,其抑制FXa作用较强,较少依赖AT,较少引起血小板减少,出血并发症较少,半衰期较长。2.其他抗凝及抗血小板药物如:复方丹参注射液;右旋糖酐、AT、双嘧达莫等;(三)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补充:适用于有明显血小板或凝血因子减少证据和已进行病因及抗凝治疗,DIC 未能得到良好控制者。1.新鲜全血 每次800~ 1500ml,每毫升加人5~ l0IU 肝索。全血输注近已少用;2.新鲜冷冻血浆 每次10-~15ml/kg.需肝素化;3.血小板悬液;4。纤维蛋白原;5.FⅧ及凝血酶原复合物 偶在严重肝病合并DIC 时考虑应用。(四) 纤溶抑制药物一般宜与抗凝剂同时应用。适用于DIC 的基础病因及诱发因素已经去除或控制,并有明显纤溶亢进的临床及实验证据或DIC 晚期,继发性纤溶亢进已成为迟发性出血主要原因。(五) 溶栓疗法 主要用于DIC 后期、脏器功能衰竭明显及经上述治疔无效者。可试用尿激酶或t-PA。(六) 其他治疗糖皮质激素不作④常规应用,但下列情况可子以考虑,1.基础疾病需糖皮质激素治疗2.感染中毒休克病DIC已经有效抗感染治疗者3.并发肾功能不全者。
预防预后: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病因概要: 感染性疾痛、恶性肿瘤、病理产科疾病、手术及创伤、全身各系统疾病、医源性疾病等多种原因都会引起弥散性血管内凝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