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力衰竭
什么是妊娠合并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是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产妇死亡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原因,严重威胁着母婴生命安危,所以心衰的处理重在预防。不要等到心衰症状明显时才开始治疗,应在心脏代偿阶段,采取积极干预措施,保护心脏,延缓心衰的发生。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1.妊娠期有出现明显的紫绀、气急、端坐呼吸、咳嗽与痰中带血的现象。 2.轻微活动后有胸闷、气急、在休息时心率超过120次/分,有半夜因胸闷气急需坐起片刻方能再度入睡。
疾病检查:
诊断检查: [体检要点] 1.妊娠妇女听诊肺底部有持续性湿啰音,深吸气后仍然存在。 2.颈静脉充盈,肝脏肿大压痛,皮下水肿。 3.静息状态下心率>120次/分。 [辅助检查] 1.ECG心动过速、ST—T改变等。 2.X线胸片心胸比例增大。 3.超声心动图心脏扩大、心肌顺应性下降及各种相应的心脏病改变。 [诊断要点] 1.多发生在孕32~36周、分娩期及产后1~3天内。 2.妊娠期时出现明显的紫绀、气急、端坐呼吸、咳嗽与痰中带血的现象。 3.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有上述病态表现。 4.有无心脏病史。
疾病治疗:
治疗: 1.心功能在Ⅰ或Ⅱ级可继续妊娠,定期观察。 2.心功能在Ⅲ或Ⅳ级者原则上不宜妊娠,若已妊娠在3个月内者应住院,控制心衰后人工流产终止妊娠;若已超过3个月,则收住入院。积极防治心衰,使其尽量度过妊娠及分娩为宜,同时应加强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以防病情加重,防治感染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