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除虫菊酯杀虫剂中毒
什么是拟除虫菊酯杀虫剂中毒?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足模拟天然虫菊素的化学结构,人工合成的一类农药,有效成分为天然菊素,主要是杀灭棉花、蔬菜、果树、茶叶等农林作物虫害的一类广谱、高效、耐光的农药。目前我国常用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有不含氰基者如苄呋菊酯、氯菊酯、丙烯菊酯等,此类杀虫剂毒性较低,另一类为含氰基者,如溴氰菊酯(敌杀死)、戊氰菊酯(速灭杀丁)、氯氰菊酯、二氯苯醚菊酯等。农业上使用的以后一类居多。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临床表现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的临床表现与毒物进入体内的途径、剂量有关。接触中毒的潜伏期较长,一般为2~24 h;口服中毒潜伏期短。一般为5~60min,但也有长达3 h者。 1.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神经系统症状:为中毒的主要全身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全身不适、多汗、四肢乏力、面部发麻、视力模糊、躁动不安、神志恍惚、肌肉震颤、瞳孔缩小、对光反应减弱或消失,严重者发生抽搐、惊厥或昏迷。 (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口鼻分泌物增多等。 (3)呼吸循环系统症状:心悸、心慌、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压增高、呼吸困难,严重时可以出现肺水肿。 (4)皮肤、黏膜反应:此类毒物对局部有较强的刺激作用,接触部位可以出现潮红、皮疹,还有烧灼、刺痛、麻木和痒感。皮肤可出现丘疹、斑疹,甚罕可出现大疱,一般中毒后皮肤损害可在24 h后消失,大疱需更长时间的愈合。 2.中毒程度 (1)轻度中毒:多为一些非特异性症状,如头痛、头晕、精神萎靡、全身乏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心悸、视力模糊等。 (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有嗜睡、流涎、胸闷、肌肉震颤、心律失常、血压升高、肺部罗音、瞳孔中度缩小。 (3)重度中毒:有严重的神经系统症状,如四肢抽搐、角弓反张、惊厥、昏迷等,还可以有呼吸困难、肺水肿、发绀等。 3.辅助检查 肌电图检查可见自发重复放电,心电图检告可见一过性心律失常、心肌损害等。
疾病检查:
诊断 诊断主要靠接触史、上述临床表现并参照肌电图和心电图的检查结果作出。拟除虫菊酯类药物与有机磷混合中毒时,临床上主要表现为有机磷中毒的症状。由下此类毒物的中毒症状多为非特异性,应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相鉴别,鉴别要点为:①皮肤损害;②胆碱酯酶活力大多正常;③解磷定治疗无效。
疾病治疗:
拟除虫菊酯杀虫剂中毒的治疗概要: 拟除虫菊酯杀虫剂中毒尽早清除毒物,对症、支持治疗。清除毒物。注意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及时清除呼吸道的分泌物,吸氧,必要时进行机械通气。 治疗过程中要注意合理使用药物等。 拟除虫菊酯杀虫剂中毒的详细治疗: 治疗 1.治疗原则 彻底尽早清除毒物,对症、支持治疗。目前尚无此类毒物的特效解毒药物。 2.具体措施 (1)清除毒物:立即将中毒者脱离中毒环境,脱去污染衣物;皮肤中毒者用肥皂水或2%碳酸氢钠彻底清洗;眼睛污染者用生理盐水和2%碳酸氢钠冲洗干净;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可用清水,也可用碱性液体,如2%碳酸氢钠,反复洗胃,洗胃后胃管内注入50%硫酸镁导泻。吸入中毒者,以甲基胱氨酸雾化吸入。 (2)补液:在抢救过程中如无明显心、肺、肾衰竭,可给予补液及利尿剂,补液量一般在3 000ml左右,同时根据情况使用呋塞米,但需注意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3)解痉镇静:如出现神经症状,可用地西泮或苯巴比妥钠;对虽无明显抽搐但临床表现烦躁者,应及早使用地西泮及巴比妥类药物预防,以免引起抽搐;往意保持呼吸道的通畅和呼吸的稳定,及时清除呼吸道的分泌物,吸氧,必要时进行机械通气。 (4)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①阿托品的应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胆碱酯酶无抑制作用,多数不能耐受总量10mg以上的阿托品,大量使用可加重病情,并易引起阿托品中毒;对流涎明显者在使用阿托品时切不可过量,以免加重抽搐,如抽搐比较频繁避免使用阿托品。②胆碱酯酶复能剂对该类农药中毒无效,不宜使用。③支持疗法可给予大量维生素C、辅酶A等药物,皮质激素、葛根素、复方丹参等药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可酌情使用。④与有机磷农药混合中毒时,以抢救有机磷农药为主。
预防预后:
毒性及中毒机制 拟除虫菊酯主要经皮肤、呼吸道、消化道吸收,长时间接触也可经皮肤缓慢吸收,在肝脏内经酯酶和混合功能氧化酶进行氧化而降解。毒性作用主要在中枢神经系统的锥体外系、小脑、脊髓及周围神经。可能是选择性地作用于神经细胞膜的钠通道,使钠离子通道M闸门关闭,钠离子通道保持开放,去极化期延长,周围神经出现重复动作电位,交感神经不断传入向心冲动,使肌肉持续性收缩;也有人认为本类农药可能抑制中枢神经细胞膜的γ-氨基丁酸受体,使γ-氨基丁酸失去对脑的抑制功能,从而使脑的兴奋性发生紊乱失衡;农药中所含氰基影响细胞色素c和电子传递系统;药物可作用于神经末梢和肾上腺髓质,使血糖、乳酸和肾上腺素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