颌面创伤
什么是颌面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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颌面损伤的发病率,无论强战争环境与和平环境中,是仅次于四肢、颅脑的常见外科急症。颌面创伤多系复杂性创伤:它包括软组织损伤、颜面骨折、颜面神经损伤等。由于颌面部的解剖厚度单薄,又呈踝露状态,因此不仅易于损伤,因而常因碎骨片碎牙形成第二次投射打击,故而往往导致二次损伤。另外由于颌面部的解剖关系所决定,不伤则已,伤则必是复合性损伤。如鼻缺损的患者,邻近的上唇、颧骨及眼眶周围也遭不同程度的损伤。尤其可伴...
详细介绍
疾病治疗:
颌面外科的处理三原则是: 止血, 建立通畅的呼吸道。 对损伤部位的恰当的固定。 一,颌面外科损伤的分类: 1、颌面软组织损伤: (1)擦伤:挫伤及血肿, (2)异物:包括深部或浅层的。 (3)刺伤:指锐器损害物。 (4)撕裂伤:其程度和状况各异,如单纯的、不规则的、爆裂形和星状形的。 (5)撕脱伤:指组织的缺处或皮瓣撕脱。 以上任何类型的损伤,可涉及到前额、眉弓、外眼、耳,鼻、颊部、额部、下颌,口唇,以及口腔内的舌,咽及腮腺、牙龈等。 2、颈面骨质损伤(骨折): 从类型上讲,可有闭合性骨折,开放型骨折,青枝型,粉碎型骨折。有移位或不移位的。从部位上讲可分为颌面三区域。 (1)颜面上1/3包括:额骨、额窦、眉周及眶上缘等区域。 (2)中1/3计有:鼻骨及鼻中隔、上颌窦、眶骨,颧骨及上颌骨属部、颅面骨分离、牙槽突、上颔所属牙列, (8)下1/3:下颌牙列、下颌联合、下颌骨体、下颌角及关节。 二、检查和诊断: 1、病史摘取: (1)仔细询问引起损伤的原因及负伤的时间,地址及受伤时现场环境和其他情况:伤后的主要症状,曾接受过何种治疗及效果如何。如患者本人丧失记忆和思维,应向家属亲友及护送人询问。 (2)颌面损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部位的复合性损伤,其症状如何:如吞咽困难、呼吸阻塞等。 2、颌面损伤的检查: (1)首先检查生命体征并记录其数据;其次应了解有兀严重的大出血和呼吸道梗阻等危象,然后依解剖顺序逐项检查颅脑、颈椎、胸、腹及四肢的损伤情况或是否存在。 (2)检查五官的部位及对称性是否破坏,有无五官移位?颌面软组织有无擦伤、挫伤、割伤、裂伤及撕脱伤。注意血迹掩盖的皮肤擦伤,注意深部损伤和骨折而波皮肤上浅的擦伤或溢血所掩盖。 (8)检查口、鼻腔及眼内有无出血和血肿,牙齿胶合关系是否被破坏,齿序排列有无异常,张口有无困难及面部的特殊畸形和移位。 (4)若有伤口,应仔细检查伤口内有无泥沙、碎骨、弹片及其他异物的残留。 (5)详细检查颌面的感觉和运动神经的功能:包括视力,眼球运动、面部感觉、舌的感觉和运动能力,舌位有否偏斜或面神经瘫痪。 检查应通过视诊,触诊、X线检查等方式,尤其是触诊、必须系统地按颌面骨走行方向触诊。其顺序是:眶上缘、瞩外部,眶下缘、颧骨突、颧弓、鼻骨、上、下颔骨。在检查上颌骨时须采用口内外联合触诊法,注意面部小骨(如泪骨)的骨折。 (6)X线检查:用以证实有无骨折的存在,常用的投照位置有:面骨的后前位,侧位,枕颏位(适用于颌面的全面检查);下颌骨侧位、咬合位,软组织侧位及特殊体位的“劳氏位”、 “瓦特氏位”等。以帮助了解鼻骨、上颌窦等情况。必须注意,个别面骨的秽位在X线上显示往往正常。 对疑有眶骨折者,可进行断层摄影,对腮腺撕裂损伤又不能以目测确诊时,可引腮腺造影术(常用的碘油造影剂,从管口注入)。 (7)普通医学摄影。用普通照像技术记录患者初创时颌面伤态,以资将来整复术或愈后对比使用。并附伤口实际测量的数据。 三、优先的急救处理原则: 1、止血:大多数颜面损伤的出血,可用局部压迫包扎,无菌纱布之充填或以止血钳结扎一般均可制止出血,但应慎防由于加压或充填而妨碍呼吸道通畅。颌面部损伤出血的危险在于呼吸道阻塞,而不是失血性休克。 2,保持呼吸道通畅: (1)患者取半俯卧位加头低位。 (2)以手或支托器械托起下颌,以免过于牵压喉部, (3)作舌牵引:将后坠之舌牵出口外。 (4)对骨折骨牵引,或尽可能复位。 (5)如颌面损伤伴颅脑损伤时,可考虑插管或在咽部放置通气管,并吸引之。 (6)必要时可行气管切开术, 8、包扎与固定伤口;在生理盐水彻底清洗后,用无菌纱布或油纱条充填包扎伤口。一是防止污染,=是减少刨面的渗出和水肿。对严重骨折、大面积撕裂或撕脱伤口,除包扎外,应以必要的固定,防止组织的摩擦引起再度出血或因疼痛引起休克。最简单易行的是采用巴登氏绷带法,是暂时固定的最好方法。 四,颌面局部的处治原则: 1、处理的条件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解除构成威胁生命的问题以后,为预防减轻伤后的畸形和机能障碍,尽早确立外科处治方案。 (2)倘有危重的颅脑、胸、腹部复合损伤而病人又处于昏迷休克状态时,应推迟局部治疗。 (3)在合并伤情允许时,可尽早进行简易的颌面治疗,以减轻再创和简化后期处理。 2、处治步骤及基准: (1)在软组织缺损伴有广泛骨折的复合性损伤时,因麻醉困难和整复难于在急诊条件下形成者,可将裂开及破裂组织准确对合,以为延期手术创造条件,并给予全身抗生素治疗。 (2)面部单纯软组织创伤力争在伤后2 4小时内施行修复治疗。 (3)对创口较大的损伤而全身情况不佳者,需推迟局部处理时,可先用胶布条将伤缘拉拢或作数个间断缝合,以使伤口缩小。 (4)在全身情况允许,而又作过伤口清洗者,可摘除异物及剔除必要的创缘,或修复之。 (5)领面伤不宜用扩刨术,必要的修整,应注意保护组织,避免一切不必要损伤。 (6)面部皮肤及口腔粘膜裂伤,应力争早期缝合,更要彻底止血,不留死腔和积液。 (7)缝合要细致、艺术、正确对合损伤结构,缝合要无张力。对鼻、眼内伤口,不宜作粘膜下缝合,只缝合粘膜便可, (8)缝合面部皮肤和软组织时,选用的针要小、线要细,并分层关闭,切忌粗鲁从事, (9)对软组织缺损者,如大面积创伤,应待情况稳定后再作颌面专科修复成型。如邻近的组织倘可移动又不影响面容时,则用邻近的皮瓣移植术, (10)皮肤移植,多选用耳后全厚层皮肤移植,因其颜色和密度与面部相对适应。 (1 1)利用旋转皮瓣与移位皮瓣,能够在伤后即刻复盖缺损。较复杂的皮瓣当留待以后再建手术时使用, 8、对颌面骨折的处理。 (1)因颌面骨骼多为膜性成骨,因此该部之骨折尽争取在伤后早期复位,因面骨在超越两周后即很难复位。 (2)儿童及青少年愈合能力强,如有可能,其骨折复位应在伤后7—70天内完成。 (3)上颌骨折合并鼻、筛。蝶骨骨折时,常有脑脊液自鼻孔流出,称为脑脊外漏,对该型患者应绝对禁止冲洗鼻腔。在有效抗菌治疗下,可作必要复位,以制止脑脊液外漏。 (4)上颌骨因与颅骨相连,征处治此骨折时,应先在颅骨外作一石膏帽,再于上颌牙齿外作一齿弓副木用不锈钢丝将骨折之上领固定于石膏帽下。 总之,面部损伤的修复,应以软组织与骨的解剖关系的对位为准则。要从恢复正常面形、对称性及牙的咬合等功能健全为目的。 4、麻醉及其他: (1)急性大面积颌面损伤病人,因不适于全身麻醉,因此在外科处治时以局麻为最安全。若能采取神经阻滞法最为理想。浸润常可造成局部肿胀,影响组织的正确对合。 (2)处治鼻骨折时,可用表面麻醉:即麻醉鼻腔粘膜(用可卡因喷雾)。 (3)在急诊手术时,最少应有一位洗手护士和一位巡回护士,否则手术将不能展开,或降低手术水平。 (4)除必要的手术外,一切成型手术,应留待颌面专科作延期彻底整容处理。
预防预后:
颌面外科的损伤,最常见的原因是交通事故,打扑、格斗伤、刀枪伤、炸伤或火器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