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烟雾中毒
什么是失火烟雾中毒?
失火烟雾(fire smoke)是指可燃物在燃烧反应中生成的气态、液态、固态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由于各种新型人工合成材料的广泛使用,特别是含氯、氮、氟的合成树脂(塑料)、合成纤维等聚合材料,使燃烧烟雾的成分十分复杂,其主要有毒成分多为窒息性和刺激性气体。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临床表现: (一)神经系统症状 主要由缺氧窒息引起。依吸入烟雾中的窒息性气体的浓度、接触时间的差异,临床表现亦有不同,轻者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悸、四肢无力或短暂性晕厥;重者可引起缺氧窒息,出现抽搐、昏迷等脑水肿症状,更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除缺氧、中毒外,火灾本身给人带来的紧张、恐惧、惊吓等心理损伤也不可忽视,重者甚至不能理智地采取紧急避难和逃生措施,导致严重后果。 (二)呼吸系统症状 主要由刺激性气体所致,可引起支气管炎、哮喘,严重时出现化学性肺炎、肺间质性或肺泡性肺水肿,患者可出现流泪、咽痛、胸痛、气短、咳嗽、心悸、泡沫痰、血性痰、呼吸困难、发绀等症状,严重者可进展为ARDS,甚至造成死亡。接触PVC、含氟塑料失火烟雾者,还会发生早发性肺间质纤维化,影响肺脏通气和换气功能。 (三)心血管系统症状 可有胸闷、心悸、头晕、乏力等症状;实验室检查可有心肌酶水平增高及心电图异常,包括ST-T波改变、各种心律失常等。还有研究显示,消防人员中心脏病和猝死的发生率增高,推测可能与缺氧、刺激性烟雾吸入、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增高以及职业性紧张等因素有关。 (四)皮肤症状 烟雾中生成的丙烯醛、甲醛、酚类对皮肤有刺激和致敏作用,部分烟雾接触人员可出现皮肤红疹、斑丘疹等皮肤损害。 (五)其他 部分救火人员可出现低热、腹胀、食欲减退,接触含氟塑料烟雾者尚可出现聚合物烟热,临床上出现发热、头痛、咽干、干咳、胸闷、乏力、嗜睡及食欲不振等类似流感的症状。 (六)实验室检查 1.与毒物及其代谢产物有关的检测 如疑有CO中毒时,可进行血中COHb检测;疑有含氰化物烟雾接触时,可进行血浆氰离子浓度或全血氰离子浓度检测、血浆或尿液硫氰酸盐检测;疑有过量CO2吸入时,可行血气分析;疑有氟化物接触时,可检测尿中氟含量等。 2.生化检测 有助于判定器官损伤及其程度,如心肌酶检测可判断有无心肌受损;血浆乳酸浓度检测有助于协助判断有无氰化物中毒及其程度。 3.心电图检查 可以实时检测心肌损伤状况及其具体表现,如ST-T波改变、各种心律失常等,有助于指导临床治疗处理。 4.肺通气功能检测及血气分析 经常接触失火烟雾的消防人员由于呼吸道发生慢性炎症,可能导致气道反应性增高,提示肺通气功能有进一步降低的危险。火灾中常伴有HCN生成,此时pH降低、血浆乳酸浓度升高、静脉血氧分压升高、动静脉血氧分压差减低(正常为4%~5%)。此外,接触PVC、含氟塑料失火烟雾者,还会发生早发性肺间质纤维化,肺通气功能检测及血气分析有助于早期判断肺脏功能受到的影响。 5.胸部X线、胸部CT检查 这些影像学检查有助于早期发现失火烟雾造成的肺脏损伤情况,如胸部X线可以及时发现刺激性气体引起的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发生情况;胸部CT检查则有助于发现更细致的病变,并提供鉴别诊断依据。本院于1990年曾收治大批PVC失火烟雾中毒患者,1个月后通过胸部CT检查,发现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扩张等表现,为及时治疗提供了重要依据。氮氧化物烟雾可引起闭塞性细支气管炎(obliterative bronchielitis),多发生于吸入后2~4周或在肺水肿后恢复期,通过胸部X线检查,可及时发现,早期处理,对改善预后有重要意义。
疾病检查:
诊断检查: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诊断标准,主要根据失火烟雾吸入史、临床表现和有关检查进行综合分析,明确受损系统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析临床表现与所接触失火烟雾间的相互关系,并判明是烟雾的直接危害还是诱发基础疾病加重,在与相关疾病认真鉴别的基础上,作出诊断。具体器官系统损伤的诊断与分级可参考《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276-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血管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274-2002)及《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273-2002)等有关诊断标准。
疾病治疗:
失火烟雾中毒的治疗概要: 失火烟雾中毒迅速脱离火灾现场,对危重者给予紧急救治,维持生命体征。保持呼吸道通畅,积极改善缺氧。造成发绀,可给予亚甲蓝、维生素C治疗。要对症治疗。并注意防治并发症,保护重要脏器功能。 失火烟雾中毒的详细治疗: 预防: 具体环节如: (一)加强防火和消防知识宣教,尤其注意普及在火灾中自救和救人知识,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速撤离火灾现场;采取低姿行走或匍匐爬行、尽量避免大声呼喊以减少烟雾吸入等。 (二)加强对化学易燃品、消防用品的管理,注意电气设备及时检查和维修。 (三)强调消防人员和救援人员合理使用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即使在大火熄灭后由于余烟仍有危害,应继续使用面罩。 (四)所有失火烟雾接触者应进行血碳氧血红蛋白、血氰离子、尿氟水平检测及血气分析、胸部X线检查等,必要时应留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治疗: 具体治疗环节如: (一)迅速脱离火灾现场,对危重者给予紧急救治,维持生命体征,眼部皮肤污染者给予充分清洗。有较明显失火烟雾吸入者,应进行医学观察至少24小时,静卧保暖,避免体力活动及情绪激动,必要时给镇静药物及止咳痰剂,但应避免使用肾上腺类药物。 (二)早期投用抗氧化剂,以及时清除自由基,减轻或抑制失火烟雾中有毒成分的脂质过氧化损伤,常用药物如N-乙酰半胱氨酸(N-broncholysin)、还原型谷甘肽(reducedglutathione)、SOD、维生素C、糖皮质激素等。 (三)呼吸道刺激症状明显者可给予雾化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去泡沫剂、糖皮质激素;发生肺水肿者,同时给予肾上腺素血管转化酶抑制剂(ACE1)、丹参、川穹嗪等改善微循环类药物。剧烈咳嗽者给予肌注异丙嗪或口服安定以缓解症状。呼吸停止者立即皮下注射呼吸兴奋剂,保持呼吸道通畅,积极改善缺氧。 (四)以窒息性气体中毒为主者,可根据病情需要注意维持呼吸道通畅,给予面罩给氧、机械通气或高压氧治疗,同时给以辅酶A、细胞色素C、胞二磷胆碱等改善脑细胞代谢药;伴颅内压增高者,可给予甘露醇、低分子右旋糖酐等。失火烟雾如含氮氧化物,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造成发绀,可给予亚甲蓝、维生素C治疗。 (五)火灾中存在HCN和CO复合中毒可能时,应谨慎使用亚硝酸钠、4-DMAP等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以免加重缺氧,不妨试用羟钴胺素(bydroxycobalamin,维生素B12a),它是近年国外推崇的新解毒药,为维生素B12的一种,与CN结合速度快,作用强,生成无毒的氰羟钴胺素(维生素B12),快速降低血浆乳酸浓度及血CN-浓度,有效降低死亡率,且较安全;首剂为5~10g,缓慢静点或静推(>30分钟),必要时可隔30分钟重复使用。依地酸钴(cobalt edetate)为北约的军用抗氰急救药,对濒死中毒者效果很好,但对轻中度中毒者常会突显钴的毒副作用。动物实验发现,二羟丙酮(dihydroxyacetone)为细胞糖酵解过程的中间代谢产物,可代替亚硝酸盐与硫代硫酸钠合用取得良好抗氰效果,建议替代亚硝酸盐及4-DMAP,应用于火火中含CO与氰化物烟气混合中毒的患者;也可单用硫代硫酸钠,但效果可能有限。 (六)对症治疗如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给予抗生素类,合理营养等,并注意防治并发症,保护重要脏器功能。
预防预后:
失火烟雾中毒病因概要: 失火烟雾中毒的病因主要分为2大方面:接触机会,易燃易爆物如硝酸铵、TNT炸药等在生产、使用和贮存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意外事故;毒性机制,主要影响人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还会引起眼、呼吸道及皮肤的灼伤。 失火烟雾中毒详细解析: 接触机会: 易燃易爆物如硝酸铵、TNT炸药等在生产、使用和贮存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意外事故,可能因爆炸、失火而有机会接触到燃烧烟雾,其所产生的主要有害因子为氮氧化物、CO、CO2、缺氧;而现代建筑物、交通器材、电器及通信设备等由于大量使用新型合成材料,一旦发生火灾,其烟雾成分更为复杂,必须高度警惕,因现场人员或消防人员除面临高温、建筑物倒塌威胁外,尚有机会接触到含有各种有害物质的失火烟雾。 毒性机制: 无论明燃或闷烧,火灾都会产生大量的烟气,烟的主要组成成分是燃烧产生的有毒气相产物、微小的固体微粒/液滴和掺混进来的空气。其气相产物包括一些窒息性气体(CO、CO2、HCN、NO等)和刺激性气体(NOx、HCl、光气、醛类、酮类、酚类、有机氟等),主要影响人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其固体颗粒物则使烟雾具有很强的遮光性,除对呼吸系统有刺激作用外,还会影响人的视野,干扰逃生,并带来恐惧感;烟雾夹带的燃烧热量还会引起眼、呼吸道及皮肤的灼伤。 (一)窒息性有毒气体 主要有CO、C02、HCN、NO等。 任何含碳物质的燃烧都可能生成CO和CO2。CO是公认的造成火灾中中毒死亡的最主要的有毒气体,Lankovic等(1991)对22场火灾的研究发现,约10%消防员个体采样器中CO浓度超过1500ppm,已达到短时间接触即对生命具有危险的浓度。CO进入人体血液后约90%与红细胞内血红蛋白的亚铁(Fe2+)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carboxyhemoglobin),通过阻碍血液携氧和向组织释氧造成组织缺氧;此外,CO还可与氧竞争细胞色素氧化酶(cytochrome oxidase)造成细胞内窒息(intracelluar asphyxia)。 C02为单纯窒息性气体,本身毒性低,低浓度时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高浓度时起抑制作用,更高浓度时还有麻醉作用,并可引起高碳酸血症(hypercarbia)。 烟雾中毒性更大的HCN可由天然物丝绸、羊毛、丝绸以及含有氰基(-CN)聚合物如聚丙烯腈(polyacrylonitrile),或氮的聚合物如氨基甲酸乙酯(urethane)、聚氨酯(床垫用)等在燃烧中生成;浓度为150mg/m3的HCN可立即使人致死。50%以上的现代住宅火灾中都会涉及HCN中毒;储有电视机、计算机、收录机仓库或商场起火时,ABS树脂由丙烯腈(acrylonitrile)、丁二烯(butadiene)、苯乙烯(styrcnc)聚合而成,在燃烧、热解时可生成大量丙烯腈和氰化物。HCN的毒性比CO大25倍,主要与细胞线粒体呼吸链中氧化型辅基铁卟啉的Fe3+结合,阻止其还原为Fe2-,中断细胞色素a3与氧的电子传递,使组织细胞不能摄取和利用氧,引起细胞内窒息,从而对氧和能量高度依赖的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脏产生损害。 据报道,在美国43次飞机失事火灾中死亡的73人血中都检测到COHb(≥10%)和CN-(≥0.25μg/ml);而非火灾死亡者中,两种毒物均未达到上述浓度。该调查还发现,火火烟雾中的C)和HCN在毒性效应上具有累加作用,同时接触非致死浓度的CO和HCN可产生致死效应;动物实验亦表明当血中CO浓度升高时,实验动物氰化物的LD50降低。氰化物中毒时的实验室检查可见血pH降低、血浆乳酸浓度升高、静脉血氧分压升高、动静脉血氧分压差减少至1%(正常为4%~5%);血浆乳酸浓度升高是由于CN-抑制了氧化磷酸化,组织有氧代谢转化为无氧代谢的结果,在血中CN-水平较低时即可发生,对判断火灾中是否存在HCN中毒有一定参考意义。 (二)刺激性有毒气体 主要有HCI、氯气、光气、丙烯醛、氮氧化物、氟等。 聚氯乙烯(PVC)是最主要的塑料产品之一,由于加入了氯,不仅使其用途更为多样而且有阻燃作用,但缺点是一旦发生火灾,燃烧时可能放出毒性气体,而使其成为一种人们又爱又恨的合成品。它广泛用于制造电缆皮、PVC管材、板材以及透明薄膜、人造革服装、皮箱等。电缆如遇失火,局部瞬间温度可达1000℃以上,可使PVC外壳和塑料绝缘层阴燃,并散发出各种有害物质,如HCI,1kg PVC加热到300℃可释放12.9gHCI和4.9gCO;此外还会产生CO、CO2、HCN、氯气、光气、苯、甲苯、氯乙烯、丙烯醛、氮氧化物、氟化物等多达70余种。电缆失火烟雾发生在相对密闭、通风条件较差的环境如地下交通(地铁)站,危害尤大。HC1气体易溶于水,生成氢氯酸(盐酸),对皮肤、黏膜和眼具有强烈的刺激和烧灼作用;接触浓度为15ppm的HCl,短时间即会有刺激感,50~100ppm浓度下可耐受1小时,更高浓度的接触则可导致喉痉挛和肺水肿。在运动状态下,600ppm的HC1可很快发挥损伤作用,造成窒息死亡。因此,HCl是一种比CO毒性更强且致伤更快的化学物质,但是弱于窒息性气体HCN。丙烯醛对呼吸系统有很强的刺激性,约半数的住宅火灾中,丙烯醛可达到危害水平。需要注意的是,PVC塑料失火烟雾吸入后,尚可导致早发性肺间质纤维化(premature pulmonary interstitial fibrosis),如有机氟塑料一样。 易燃易爆物硝酸、硝酸铵燃烧时可生成氮氧化物,其水溶性较低,大部分可抵达深部呼吸道甚至肺泡,遇水后生成硝酸、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造成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过多液体流入组织间隙,导致肺水肿。 火灾中含氟塑料裂解时可产生多种有毒含氟化合物,如聚四氟乙烯,其加热到400℃以上可产生氟化氢和氟光气;而卤氟烃类受热时则可产生氯气、氟化氢、氟光气和氯气,都有强烈的呼吸道刺激作用,可引起肺损伤及早发性肺间质纤维化;热裂解产生的混合物中的细小微粒还可引起聚合物烟热(polymer fever)。 各种窒息性气体、刺激性气体之间存在十分复杂的相互作用,如CO2和CO之间有协同效应,一般火灾中CO2浓度为5%,却可使CO毒性增加50%;HCN与CO毒性则有叠加作用;而NO2由于可使血红蛋白转化为高铁血红蛋白,故与HCN间似存在拮抗作用。 (三)烟尘微粒火灾中可生成大量表面吸附有燃烧产物的烟尘微粒(fume particle)。华盛顿的消防人员呼吸带的个人采样样品的检测结果提示,总微粒的中位数为21.5mg/m3.其中15%的样品微粒超过100mg/m3。塑料较普通建材的燃烧烟雾毒性大,因为燃烧时可生成较其他可燃物高2.2倍的燃烧热及较一般建筑材料高11~14倍的烟雾。烟雾中悬浮的烟尘颗粒具有遮光作用,使火灾中被困人员难以寻找逃生方向,产生心理恐惧;同时烟尘气溶胶颗粒还有吸附、运载毒气的作用,如PVC燃烧产生的碳微粒表面除被覆有机酸、醛类物质外,还吸附HCl、氯、CO等。吸气时,约20%~40%直径为0.1~2.5μm的烟尘颗粒可进入肺部停留在肺泡囊,当以18L/min的呼吸率吸入1小时,将会有0.7g的烟尘携带着与之疏松结合的HCI进入肺内。烟尘颗粒可刺激肺巨噬细胞和中性粒细胞释放蛋白水解酶等毒性产物,使蛋白酶一抗蛋白酶平衡发生改变;某些特殊颗粒还会刺激肺巨噬细胞产生大量超氧阴离子(superoxide anion)、过氧化氢(hydrogen peroxide)等氧化剂(oxidants)损害肺泡毛细血管通透性,使蛋白酶更易进入肺间质,造成肺损害。烟雾吸入后,气道及肺泡内白细胞、巨噬细胞聚集,各种细胞因子如肿瘤坏死因子(tumor necrosis factor,TNF)、白介素-1(interleukin-1)、白介素-6以及白三烯B4 (leukotriene B4)大量释放,从而引起炎性反应,这可能与肺功能降低及气道反应性增高的发病机制有关。 (四)缺氧性损伤 通风较差的环境发生火灾,由于氧气的耗竭,可对人体产生缺氧性损伤。如空气中氧含量从正常的20.9%左右降低至15%时,人体肌肉活力下降;降低到10%~14%时,则出现一些失能效应,如四肢无力、智力混乱、辨别方向困难等,可严重影响人的逃生能力;当降低至7%以下时,短时间内即可因缺氧而发生窒息。缺氧与火灾中各种有害气体的毒性有相加和增效作用,但也有人认为在高浓度CO2存在时,致死原因不是缺氧,而是CO2。 (五)热力性损伤 可燃物阴燃时产生的热量不很高,但明火燃烧时火焰或产生的灼热气流会造成皮肤、气道的热力灼伤(heat damage);高温环境中还可产生脱水、疲劳、虚脱等。资料显示烟雾在65℃时,可短时耐受,120℃时接触15分钟将可产生不可恢复的损伤。 (六)其他损伤 某些氟烷烃、卤氟烷烃能提高心肌对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的感受性,使心肌应激性增高,易诱发心律失常甚至心脏骤停;还能兴奋迷走神经,抑制心脏传导系统。 除缺氧、窒息及刺激物外,火灾中还可测到金属铬、砷以及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人体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