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
什么是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 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是产科严重的并发症。目前仍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居第二位,仅次于产后出血,同时是非直接产科死亡原因的第一位。心脏病常见的种类有风湿性心脏病和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与先天性心脏病的比例由50年代的20:1下降为目前1:1或1:2。最新统计,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中先天性心脏病占35%~50%。除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外,尚有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贫血性心脏病,其他如肺源性心脏病、心肌炎、心肌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由于其特有的血流动力学特点,在围生期有三个最危险的时期,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分别为妊娠第32~34周,分娩期和产后3日内(产褥早期)。特别是分娩期是心脏负担最重的时期,此时心脏病孕妇极易发生心力衰竭。心力衰竭是心脏病孕产妇的主要死亡原因。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主诉: 1.既往有发绀、心悸、气短、心力衰竭或风湿热病史。妊娠后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症状出现心悸、气短、劳力性呼吸困难。 2.妊娠后出现经常性夜间端坐呼吸、咯血等。 3.不能进行任何体力劳动,休息时有心悸、呼吸困难等。 临床表现: (一)主要症状 1.呼吸困难 劳力性呼吸困难往往是心功能不全的表现,常伴有疲乏无力。随着心力衰竭的加重,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症状可出现阵发性夜间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咳粉红色泡沫样痰。 (1)风湿性心脏病: 二尖瓣狭窄和关闭不全:二尖瓣狭窄到一定程度时由于左心房压力的增高,导致肺静脉和肺毛细血管压力增高,形成肺淤血,肺淤血后容易引起以下症状:①呼吸困难;②咳嗽;③咯血,有时还会出现声音嘶哑和吞咽困难。轻度二尖瓣关闭不全患者常无症状;较重的病例常感到疲乏无力(心排血量降低所致)或体力活动时心悸、呼吸困难(肺淤血)。 主动脉瓣狭窄:代偿期的主动脉瓣狭窄患者可无症状,瓣口重度狭窄的患者大多有倦怠、呼吸困难(劳力性或阵发性)、心绞痛、眩晕或晕厥,甚至突然死亡。 三尖瓣狭窄:临床特点可因同时存在的二尖瓣狭窄而不显著或与二尖瓣狭窄的症状混淆。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可有呼吸困难,可能由于呼吸肌疲劳所致。但从不发生阵发性呼吸困难。 (2)先天性心脏病:临床特点是由于肺循环、体循环充血,心输出量减少所致。孕妇面色苍白、憋气、呼吸困难和心动过速,心率可达160~190次/分,血压常偏低。可听到奔马律。 2.心悸 (1)风湿性心脏病:左室容最过大是引起二尖瓣关闭不全患者心悸、气短的重要原因。主动脉瓣狭窄和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患者常感到心悸,多汗常在心悸后出现,可能与自主神经功能紊乱,交感神经张力增高有关。 (2)先天性心脏病: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症状可见于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患者。患者如果年龄较大(>30岁),可出现劳累后心悸,多见于心功能Ⅲ级以上患者。 (二)次要症状 1.眩晕或晕厥 约30%的患者有眩晕或晕厥发生,其时间持续可短至1分钟,长达半小时以上。部分患者伴有阿斯综合征或心律失常。眩晕或晕厥常发生于劳累后或身体向前弯曲时,有时在静息状态,突然体位改变或舌下含服硝酸甘油治疗心绞痛时诱发。 其产生机制尚不清楚,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 (1)劳累使周围血管扩张,而心输出量未能相应增加,导致脑供血不足。 (2)发生短暂严重心律失常,导致血流动力学的障碍。 (3)颈动脉窦过敏综合征。 2.心绞痛 主动脉瓣口狭窄的20%~60%的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可发生心绞痛,且疼痛随着年龄和瓣口严重程度的增加而增多。心绞痛的出现表明主动脉瓣口狭窄已相当严重,瓣口面积常小于0.8cm2。心绞痛可发生于劳累后,也可发生在静息时,表明与劳累和体力活动不一定有关。其产生的机制可能与心肌缺氧、耗氧量增大,左室收缩期室壁张力过高有关。 3.猝死 有20%~50%的病例可发生猝死,多数病例猝死前可有反复心绞痛或晕厥发作,但亦可为首发症状。其发生的原因可能与严重的、致命的心律失常有关,如心室颤动等。 4.发绀 其产生是由于右向左分流而使动静脉血混合。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症状在鼻尖、口唇、甲床最明显。 5.心力衰竭 其临床特点是由于肺循环、体循环充血,心输出量减少所致。患者面色苍白,憋气,不能平卧、呼吸困难和心动过速,心率可达160~190次/分,血压常偏低。可听到奔马律。 6.蹲距 少数患有在活动后出现蹲踞体征,这样可增加体循环血管阻力,从而减少心隔缺损产生的右向左分流,同时也增加静脉血回流到右心,从而改善肺血流。 7.肺动脉高压 当心间隔缺损或动脉导管未闭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肺动脉高压和发绀等综合征时,称为艾森曼格综合征。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临床特点为发绀,红细胞增多症,杵状指(趾),右心衰竭征象,如颈静脉怒张、肝大、周围组织水肿。 (三)体征 大多数患者面色苍白,发绀,特别在鼻尖、口唇、甲床最明显。杵状指(趾),不能平卧、查体时心动过速,可听到奔马律。心率可达160~190次/分,血压常偏低。部分患者伴有阿一斯综合征或心律失常。严重肺动脉高压患者右心衰竭后可出现颈静脉怒张、肝大、周围组织水肿。
疾病检查:
诊断检查: (一)首要检查 1.心电图检查 不同类型的心脏病,心电图有不同的变化。因此,心电图在心脏病的诊断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1)二尖瓣狭窄:轻度二尖瓣狭窄者心电图可正常。特征性的改变为P波增宽且呈双峰形,提示左心房增大。合并肺动脉高压时,显示右心室增大,电轴右偏。病程晚期常有严重的心律失常,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检查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三度房室传导阻滞、ST段及T波异常改变等。 (2)二尖瓣关闭不全:P波增宽>0.11秒,有切迹,右心室肥大;后期可有心房颤动。 (3)房间隔缺损:心电图变化有三类主要表现: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和右心室肥大,伴心电轴右偏。此外P波可能增高,显示有右心房增大,PR间期可能延长。 2.超声心动图 超声心动图是一种非侵入性的检查方法。包括M型超声、二维超声、脉冲多普勒、连续多普勒、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此法可经胸壁探测心脏各腔厚度、心脏活动情况和大血管的大小及相互联系,有助于临床诊断及疗效分析。 (1)二尖瓣狭窄:二维超声心动图上可见二尖瓣前后叶反射增强,变厚,活动幅度减小,舒张期前叶体部向前膨出呈气球状,瓣尖的前后叶距离明显缩短,开口面积减小。M型超声可见舒张期充盈速率下降,正常的双峰消失,E峰后曲线下降缓慢,二尖瓣前叶,后叶于舒张期呈从属于前叶的同向运动,即所谓城垛样改变。左心房扩大,右心室肥大及右心室流出道变宽。多普勒超声显示缓慢而渐减的血流通过二尖瓣。 (2)二尖瓣关闭不全:二尖瓣瓣膜增厚、粘连、钙化,瓣口狭窄,左心房、右心室扩大,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心房可见血栓;多普勒超声示二尖瓣下舒张期湍流频谱。 3.彩色多普勒超产诊断技术 是20世纪70年代开始用于检查心内血流动力学的无创伤性新技术。是最新的多普勒超声诊断技术,一般以朝向探头运动的血流为红色,背离探头的运动血流为蓝色;当血流仍朝向探头但存在湍流时显示黄色(红与绿的混合色),而背离探头的血流存在湍流时显示为青色(蓝与绿的混合色)。此外,以色彩的亮度显示血流速度,颜色越明亮、血流速度越快。临床主要用于诊断瓣膜关闭不全、心内分流、心脏功能和研究生理及病理状态下的血流动力学。 (1)二尖瓣关闭不全: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可在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上,见到收缩期由左室经过二尖瓣进入左房的五彩镶嵌的血流信号。 (2)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的灵敏度和特异性均较高,表现为舒张期起自主动脉瓣口向左室腔内延伸的返流信号,探头置于心尖位时,多呈红色火焰状(少量)或五彩镶嵌反流束。 (3)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口收缩期见五彩镶嵌的射流束,频谱多普勒收缩期呈负向高速湍流。 (二)次要检查 1.胸部X线检查 X线检查可显示心脏及心脏各腔、大血管的大小、形态、位置的变化及心脏淤血、肺淤血的多少,为诊断提供重要征象的线索。由于孕期(特别是在孕期前3个月)X线检查有致畸作用,故除非必要,一般避免此项检查,因此临床上只作为手术治疗前后和随诊观察的检查手段之一,检查时注意用铅衣保护胎儿。 (1)二尖瓣狭窄:①心脏X线后前影:心脏左缘中段丰满,右缘右心房之上左心房凸出成双弓;②心脏X线右前斜位:食管下段受左心房压迫向后移位,肺动脉圆椎隆起。 (2)二尖瓣关闭不全:X线检查示肺动脉干突出,左心房大,右心室大,左主支气管上抬,食管可见左房压迹。肺上部血管影增多、增粗,肋膈角可见Kerley's B线。 2.放射性核素检查 核心脏病学检查具有无创,重复性好,结果可靠等特点。门控核素心肌显像技术能可靠地反映心肌的血流灌注状况,同时它可获得左心室整体及局部室壁运动,左室射血分数及室壁增厚率等参数,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在评价心肌血流灌注的同时可判断左室的功能变化。但为了防止孕期放射线对胎儿的不利影响,妊娠期应避免进行放射性核素的检查。 3.心脏导管检查 心导管检查是将一根有一定韧性的不透X线的塑料导管,由周围血管送到心脏和大血管的指定部分,根据其行走途径、压力、血氧含量来分析压力曲线波形,计算各项参数而进行诊断的一种重要的检查方法。心导管检查同心血管造影相结合,是诊断复杂畸形常用的方法,主要用于临床各项资料不相符合而需要鉴别诊断:的疾病,例如室间隔缺损合并严重肺动脉高压,肺动脉狭窄。同时这两项检查也是先天性心脏病进一步明确诊断和决定手术前的重要检查方法之一。通过导管检查,可以了解心腔及大血管不同部位的血氧含量和压力变化,明确有无分流及分流的部位。由于孕期X射线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妊娠期应尽量避免进行心脏导管检查。 4.心血管造影 通过导管检查仍不能明确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而又需考虑手术治疗的患者,可作心血管造影。将含碘造影剂通过心导管在机械的高压下,迅速地注入心脏或大血管,同时进行连续快速摄片,或拍摄电影,观察造影剂所示心房、心室及大血管的形态、大小、位置,以及有无异常通道或狭窄、闭锁不全等。由于孕期X射线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妊娠期应尽量避免进行心血管造影检查。 5.色素稀释曲线测定 将各种染料(如伊文思蓝、亚甲蓝等),通过心导管注入循环系统的不同部位,然后测定指示剂在动脉或静脉血中稀释过程形成的浓度曲线变化,根据此曲线的变化可判断分流的方向和位置,进一步计算出心排血量和肺血容量等。根据以上的病史、体检及特殊检查得出的阳性体征,加以综合分析判断,以明确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D该检查操作复杂,妊娠期较少应用。 (三)检查注意事项 1.心电图检查 检查前应安静休息5分钟左右,不能在跑步、饱餐、冷饮或吸烟后进行检查,这些因素都可以导致心电图异常,从而影响对疾病的判断。作饱餐试验及双倍二阶梯运动试验检查前,还应于检查当日禁食。 2.选择性心血管造影 检查前3~4小时禁食。认真练习医生教给的检查中所需要做的动作,如吸气、闭气,以配合检查。心脏导管检查不可用于选择手术适应证,判断手术效果及心脏功能者。 3.放射性核素检查术前注意事项 (1)检查当日早晨清淡饮食。 (2)检查前24小时停用所有影响心肌灌注的药物,包括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硝酸酯类(如硝酸异山梨酯)及钙通道阻滞剂(如硝苯地平),进行潘生丁试验的患者停用甲基黄嘌呤等茶碱类药物,禁用咖啡因及含咖啡因的饮料至少24小时,在此期间患者若有心绞痛等心肌缺血发作的表现及症状,可用硝酸甘油含化或静脉给予硝酸甘油制剂,但至少检查前l小时应停用硝酸甘油制剂,否则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应行急诊静息核素心肌显像检查或择期进行负荷核素心肌显像检查。 (3)事先准备牛奶200ml左右,以便在负荷试验结束后饮用,主要是促进放射性同位素从胆囊排泄,减少对心脏下壁的影响。 诊断标准 1.妊娠合并心脏病诊断标准 包括以下几点。 (1)妊娠前有心悸、气短、心力衰竭史,或曾有风湿热病史,体格检查、X线、心电图检查曾被诊断有器质性心脏病。 (2)有劳力性呼吸困难,经常性夜间端坐呼吸、咯血,经常性胸闷、胸痛等临床症状。 (3)有发绀、杵状指、持续性颈静脉怒张。心脏听诊有舒张期2级以上或粗糙的全收缩期3级以上杂音。有心包摩擦音、舒张期奔马律或交替脉。 (4)心电图有严重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三度房室传导阻滞、ST段及T波异常改变等。 (5)X线检查显示心脏显著扩大,尤其个别心腔扩大。超声心动图检查示心肌肥厚、瓣膜运动异常、心内结构畸形。 2.根据生活能力分级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依据患者生活能力(主观功能量),将心脏疾病心功能分级如下。 (1)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 (2)Ⅱ级:一般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制,活动后心悸、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 (3)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休息时无不适,轻微日常工作即有症状如心悸、呼吸困难,或过去曾有心力衰竭史。 (4)Ⅳ级:一般体力活动严重受限制,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为不能进行任何体力劳动,休息时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 3.根据客观检查分级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依据客观检查于段(心电图、负荷试验、X线检查、超声心动图检查等),将心脏病变分级如下: A级:无心血管疾病的客观依据。 B级:客观检查表明属于轻度心血管疾病患者。 C级:客观检查表明属于中度心血管疾病患者。 D级:客观检查表明属于重度心血管疾病患者。 鉴别诊断: 1.肺源性心脏病 俗称肺心病。是指主要由于支气管-肺组织或肺动脉血管病变所致肺动脉高压引起的心脏病。根据起病缓急和病程长短,可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类。故临床上除特殊说明外的肺源性心脏病,均指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病因以慢性支气管炎并发阻塞性肺气肿最多见,占80%~90%,其次为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重症肺结核等。 2.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 是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和T细胞等多种炎性细胞参与的气道慢性非特异性炎症。患者发病时会出现流清涕、咳嗽、呼吸困难、喘息等症状。支气管哮喘多为反复发病,大多与季节有关。妊娠合并支气管哮喘的发病率为0.4%~1.3%。 3.低血压的眩晕 由原发性低血压引起的眩晕常在早晨起床时发作,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或以卧位、蹲位、半卧位突然直立时发作。其症状为不能久立,否则血压迅速下降,出现眩晕、眼前发黑、面色苍白、出汗甚至虚脱、暂时意识丧失而跌倒。如果眩晕发作时立即卧倒可以迅速缓解症状。低血压所致眩晕与内耳及脑部缺血有关,为轻度的大脑缺血、缺氧而致眩晕。表现为持续性头昏、无力、眼前发黑,当体位改变为直立时症状加重,伴有双侧耳鸣,但无听力减退。虽然直立时有眩晕及自主神经症状,但一般无自发性眼震,平衡功能亦正常。 4.中毒性呼吸困难 各种原因所致的酸中毒,均可使血中二氧化碳升高、pH值降低,刺激外周化学感受器或直接兴奋呼吸中枢,增加呼吸通气量,表现为深而大的呼吸困难;呼吸抑制剂如吗啡、巴比妥类等中毒时,也可抑制呼吸中枢,使呼吸浅而慢。 5.血源性呼吸困难 重症贫血可因红细胞减少,血氧不足而致气促,尤以活动后显著;大出血或休克时因缺血及血压下降,刺激呼吸中枢而引起呼吸困难。 6.神经精神性与肌病性呼吸困难 重症脑部疾病如脑炎、脑血管意外、脑肿瘤等直接累及呼吸中枢,出现异常的呼吸节律,导致呼吸困难;重症肌无力危象引起呼吸肌麻痹,导致严重的呼吸困难;另外,癔症也可有呼吸困难发作,其特点是呼吸显著频速、表浅,因呼吸性碱中毒常伴有手足搐搦症。 7.功能性胸闷(即无器质性病支的胸闷) 在门窗密闭、空气不流通的房间内逗留较长时间,或遇到某些不愉快的事情,甚至与别人发生口角、争执,或处于气压偏低的气候中,往往会产生胸闷、疲劳的感觉。经过短时间的休息、开窗通风或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思想放松、调节情绪,很快就能恢复正常。 8.围生期心肌病 本病为一种与妊娠有关的心脏病变。缺乏有效的预防手段,临床检查无特异性表现。治疗以对症治疗为主。但早期对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开始积极治疗约可使50%的患者痊愈。部分患者对药物治疗反应欠佳,预后不良,对本病终末期患者,心脏移植仍将为患者提供生存的机会。本病患者尝试再次妊娠是严格禁止的。
疾病治疗:
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治疗概要: 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与内科医师配合,在严密监护下行剖宫取胎术。加强产前检查,防治心力衰竭,严密监测血压、脉搏、呼吸、心率及恶露量。多学科综合治疗。 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详细治疗: 治疗: (一)治疗原则 1.妊娠期治疗原则 凡不宜妊娠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孕妇,应当于妊娠12周前行治疗性人工流产。妊娠已超过12孕周,应密切监护,加强产前检查,积极防治心力衰竭,使之度过妊娠期和分娩期。而对于顽同性心力衰竭病例,为减轻心脏负担,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治疗应与内科医师配合,在严密监护下行剖宫取胎术。 2.分娩期治疗原则 (1)阴道分娩的适应证: 心功能Ⅰ~Ⅱ级,以往无心力衰竭病史。 胎儿不大,胎位正常,骨产道、软产道无异常及宫颈成熟度好。 无产科合并症者。 (2)剖宫产适应证: 过去及孕期曾有心力衰竭史,或心功能Ⅲ~Ⅳ级,应在心力衰竭控制后的适宜时机选择性剖宫产。 发绀型先天性心脏病。 胸片有肺淤血者(早期心力衰竭)即使心功能Ⅰ~Ⅱ级也行剖宫产。 高龄初产。 有产科及其他内科合并症者,臀位胎儿较大者也属此类。 (二)具体治疗方法 1.一般治疗 (1)加强产前检查:妊娠20周以前每2周1次,20周后每周1次。发现早期心力衰竭征象,应立即住院。孕期经过顺利者,也应在妊娠36~38周住院。 (2)防治心力衰竭: 预防和治疗引起心力衰竭的诱因:①预防上呼吸道感染;②纠正贫血;③治疗心律失常;④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其他合并症和并发症。 动态观察心脏功能:①定期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②测定心脏射血分数、每分排血量、心脏排血指数及室壁运动状态。 心力衰竭的治疗:①妊娠期孕妇血液稀释、血容量增加和肾小球滤过率增加,使孕妇血液中药物浓度较低,但同时孕妇对洋地黄类药物耐受性较差,故不宜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预防使用洋地黄类药物;②妊娠晚期发生心力衰竭,原则是在心力衰竭控制后再做产科处理,应放宽剖宫产指征;③若为严重心力衰竭,内科治疗疗效不佳,也可控制心力衰竭的同时紧急剖宫产,取出胎儿,减轻心脏负担,以挽救孕妇生命。 早期心力衰竭或心功能Ⅳ级者:地高辛0. 25mg,每H2次,口服;2~3日后改为0.25mg,每日1次,勿用饱和量,以备抢救时用药。 2.分娩期处理 (1)阴道分娩的处理: 第一产程:①安慰、鼓励产妇,消除紧张情绪;②吸氧、适当应用镇静剂如地西泮,10mg,缓慢静脉注射,注射时间大于5分钟)、哌替啶,100mg,肌内注射;③每小时检查血压、脉搏、呼吸、心率,并记录尿量及肺部听诊情况;④有早期心力衰竭表现时,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治疗应取半卧位,高浓度面罩吸氧,给予快速毛花苷C0.4mg加入25%葡萄糖溶液20ml中,缓慢静脉注射。必要时4~6小时重复给药1次;⑤产程开始后即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第二产程:避免用力屏气加腹压,应行会阴侧切术或正中切开术(需要有经验的医师完成),胎头吸引器或低位产钳助娩,尽量缩短第二产程。 第三产程:①胎儿一经娩出,产妇腹部压沙袋;②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缩宫素10~20U,有条件的可使用卡贝缩宫素100mg或欣母沛(卡前列素氨丁三醇)25mg,肌内注射,禁用麦角制剂;③产妇出血过多时,要及时输血、补液,但要注意输注速度不能太快。 (2)剖宫产的处理: 麻醉:持续硬膜外麻醉、麻醉剂中不应加用肾上腺素,麻醉平面不宜过高。 补液:术中及术后要严格限制补液量,24小时总入量<1000ml,速度1ml/min。 术后应用镇痛剂哌替啶(用法100mg,肌内注射)或吗啡(用法10mg,肌内注射)。 不再继续妊娠者,可同时行绝育手术。 3.产褥期处理 (1)严密监测血压、脉搏、呼吸、心率及恶露量。 (2)允分休息,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治疗必要时镇静剂(如地西泮10mg,肌内注射,或地西泮5mg,睡前口服),产后5~7日后试起床活动。 (3)哺乳:心功能Ⅰ~Ⅱ级,此次妊娠、分娩经过良好,可允许哺乳,其余均回奶(方法:①可使用炒麦芽60g,煎服,每日1剂,分次服用;②适量芒硝,用纱布包裹后外敷于乳房,如潮解后变成硬块应及时更换,每日2~3次;③己烯雌酚5mg,每日3次,口服,共3~5日)。 (4)积极预防产后出血、感染和血栓栓塞。 (5)产后宜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如头孢哌酮(先锋必)4~8g/d,头孢噻肟6~12g/cl;头孢曲松(菌必治)2~4g/d,每日总量均分为每8小时1次,静脉滴注。主要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一般用要到产后4~6日。 (三)治疗注意事项 1.早期心力衰竭表现如下。 (1)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心悸、气短。 (2)休息时心率>110次/分,呼吸>20次/分。 (3)夜间常因胸闷不适需坐起呼吸,走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 (4)肺底部出现少量持续性湿性哕音,咳嗽后不消失。 2.心脏疾病患者孕前咨询十分重要,要根据心脏疾病种类、病变程度、是否需手术矫治、心功能级别及医疗条件等,综合判断耐受妊娠的能力。 (1)可以妊娠:心脏疾病病变较轻,心功能Ⅰ~Ⅱ级,既往无心力衰竭史,也无其他并发症者可以妊娠。 (2)不可以妊娠:心脏疾病病变较重,心功能Ⅲ~Ⅳ级,既往有心力衰竭史、有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风湿热活动期、细菌性心内膜炎、急性心肌炎等,孕期极易发生心力衰竭,不宜妊娠。特别是年龄在35岁以上,心脏疾病病史较长者,发生心力衰竭的可能性很大,不宜妊娠。 3.妊娠期特别要注意营养和休息,预防上呼吸道感染以免加重心脏负担诱发心力衰竭。心力衰竭时,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治疗先控制心力衰竭再行手术;病情难以控制者,边控制心力衰竭边丁.术抢救。 4.分娩时和产后3日内特别是产后24小时内仍是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时期。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5.治疗过程中的药物配伍。特别要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配伍和影响,特别是利尿、强心和扩血管药物之间的配伍。这三种药物的应用,应根据心输血量、动脉压以及是否有心肌缺血而定。利尿剂可降低心室充盈压,减轻肺充血,但不能增高心输血量和改善灌注不足。强心药物可以增加心输血量,但增加了心肌需氧量,对已有心肌缺血者不利。扩血管药物在心肌缺血的情况下可降低后负荷,起到较好的效果,但动脉压的降低可影响冠状动脉血流量。故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充血性心力衰竭而灌注量尚正常时,可用利尿剂。 (2)严重心力衰竭,如血压正常或升高时,妊娠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治疗可用扩血管药物。 (3)充血性心力衰竭合并灌注不足时,可先用扩血管药物和利尿剂,待动脉压下降后,再用强心药物。 6.再次妊娠心力衰竭致死风险较大,产后应避免再次妊娠;不同意绝育术者,需严格避孕。 7.多学科综合治疗。治疗时最好有心内科和儿科医师参加,组成抢救治疗小组,仔细分析每位患者的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可显著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病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