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缩乏力
什么是宫缩乏力? 宫缩乏力在中医妇科学称为“难产”。随着产程进展,子宫收缩逐渐增强,收缩时间变长,间隔时间变短,强有力的宫缩促使分娩继续进行。如果宫缩因为某些原因影响,并不是随着产程而增强,就必然使产程时间拖长,这种状况被称作宫缩乏力。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宫缩乏力的临床表现: 1.协调性宫缩乏力(低张性宫缩乏力) 子宫收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宫腔内压力低,小于2.0kPa(15mmHg),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2次/10分钟。当子宫收缩达极期时,子宫体不隆起和变硬,用手指压宫底部肌壁仍可出现凹陷,产程延长或停滞。由于宫腔内压力低,对胎儿影响不大。 2.不协调性宫缩乏力(高张性宫缩乏力) 子宫收缩的极性倒置,宫缩的兴奋点来自子宫的一处或多处,节律不协调。宫缩时宫底部不强,而是中段或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不能完全松弛,表现为子宫收缩不协调,这种宫缩不能使宫口扩张,不能使胎先露部下降,属无效宫缩。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胎儿一胎盘循环障碍,可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检查:下腹部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缓慢或不扩张,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滞,产程延长。 3.宫缩乏力的产程曲线异常 宫缩乏力导致产程异常主要有以下7种: (1)潜伏期延长 从临产规律宫缩开始至宫颈口扩张3cm称为潜伏期。初产妇潜伏期正常约需8小时,最大时限16小时,超过16小时称潜伏期延长。 (2)活跃期延长 从宫口扩张3cm开始至宫口开全称活跃期。初产妇活跃期正常约需4小时,最大时限8小时,超过8小时称活跃期延长。 (3)活跃期停滞 进入活跃期后,宫口不再扩张达2小时以上,称活跃期停滞。 (4)宫缩乏力的第二产程延长 第二产程初产妇超过2个时、经产妇超过1小时,尚未分娩,称第二产程延长。 (5)第二产程停滞 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称第二产程停滞。 (6)胎头下降延缓 活跃期晚期至宫口扩张9~10cm,胎头下降速度每小时少于1cm,称胎头下降延缓。 (7)胎头下降停滞 活跃期晚期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达1小时以上,称胎头下降停滞。 以上7种产程进展异常,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合并存在。总产程超过24小时称滞产。
疾病检查:
诊断依据 1.子宫收缩力弱而无力,产程长。 2.原发性宫缩乏力,指产程开始时就出现的子宫收缩乏力; 3.继发性宫缩乏力,指产程进展到某一阶段方出现子宫收缩乏力。 4.宫腔内压力少于4KPa。
疾病治疗:
宫缩乏力的治疗概要: 宫缩乏力首先应寻找原因,检查有无头盆不称与胎位异常。一般处理消除精神紧张,多休息,鼓励多进食。若产程仍无进展或出现胎儿窘迫征象时,应及时行剖宫产术。宫缩乏力的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其极性。 宫缩乏力的详细治疗: 宫缩乏力的治疗: 1.协调性宫缩乏力 首先应寻找原因,检查有无头盆不称与胎位异常,阴道检查了解宫颈扩张和胎先露部下降情况。若发习有头盆不称,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刮宫产术;若判断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应采取加强宫缩的措施。 (1)第一产程 ①一般处理消除精神紧张,多休息,鼓励多进食。不能进食者可经静脉补充营养,给予10%葡萄糖液500~1000ml内加维生素C 2g。伴有酸中毒时应补充5%碳酸氢钠。低钾血症时应给予氯化钾缓慢静脉滴注。产妇过度疲劳,可给予地西泮10mg缓慢静脉注射或哌替啶100mg肌肉注射。对初产妇宫颈开大不足3cm、胎膜未破者,应给予温肥皂水灌肠。自然排尿有困难者,先行诱导法,无效时应予导尿。 ②宫缩乏力患者加强子宫收缩经上述一般处理,子宫收缩力仍弱,确诊为协调性宫缩乏力,产程无明显进展,可选用下列方法加强宫缩。 a.人工破膜 宫口扩张3cm或3cm以上、无头盆不称、胎头已衔接者,可行人工破膜。破膜后,胎头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内口,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加速产程进展。现有学者主张胎头未衔接、无明显头盆不称者也可行人工破膜,认为破膜后可促进胎头下降入盆。破膜时必须检查有无脐带先露,破膜应在宫缩间歇、下次宫缩将要开始前进行。宫缩乏力破膜后术者手指应停留在阴道内,经过1~2次宫缩待胎头入盆后,术者将手指取出。 b.地西泮静脉推注 地西泮能使宫颈平滑肌松弛,软化宫颈,促进宫口扩张,适用于宫口扩张缓慢及宫颈水肿时。常用剂量为10mg,间隔2~6小时可重复应用,与缩宫素联合应用效果更佳。 c.缩宫素静脉滴注 适用于协调性宫缩乏力、宫口扩张3cm、胎心良好、胎位正常、头盆相称者。将缩宫素2.5U加于5%葡萄糖液1500ml内,使每滴葡萄糖液含缩宫素0.33mU,从8滴/分钟即2.5mU/min开始,根据宫缩强弱进行调整,通常不超过10mU/min(30滴/分钟),维持宫缩时宫腔内压力达6.7~8.0kPa(50~60mmHg),宫缩间隔2~3分钟,持续40~60秒。对于不敏感者,可酌情增加缩宫素剂量。 缩宫素静脉滴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宫缩、听胎心及测量血压。若出现宫缩持续1分钟以上或胎心率有变化,应立即停止静脉滴注。外源性缩宫素在母体血中的半衰期为1~6分钟,故停药后能迅速好转,必要时加用镇静剂。若发现血压升高,应减慢滴注速度。由于缩宫素有抗利尿作用,水的重吸收增加,可出现尿少,需警惕水中毒的发生。 宫缩乏力经上述处理,若产程仍无进展或出现胎儿窘迫征象时,应及时行剖宫产术。 (2)第二产程 若无头盆不称,于第二产程出现宫缩乏力,也应加强宫缩,给予缩宫素静脉滴注促进产程进展。若胎头双顶径已通过坐骨棘平面,等待自然分娩,或行会阴后一斜切开以胎头吸引或产钳术助产;若胎头仍未衔接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术。 (3)第三产程 为预防产后出血,当胎儿前肩娩出时,可静脉推注麦角新碱0.2mg或静脉推注缩宫素10U,并同时给予缩宫素10~20U静脉滴注,使宫缩增强,促使胎盘剥离与娩出及子宫血窦关闭。若产程长、破膜时间长,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宫缩乏力 宫缩乏力的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其极性。给予强镇静剂哌替啶100mg或吗啡5~10mg肌注或地西泮10mg静脉推注,使产妇充分休息后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宫缩。在宫缩恢复为协调性宫缩之前,严禁应用缩宫素。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或伴有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若不协调性宫缩已被控制,但宫缩仍弱时,可按协调性宫缩乏力时加强宫缩的各种方法处理。
预防预后:
宫缩乏力的病因: 宫缩乏力多由几个因素综合引起,常见的原因: 1.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 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内口,因而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是导致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的最常见原因。 2.宫缩乏力的子宫因素 子宫发育不良、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子宫过度膨胀(如双胎、巨大胎儿、羊水过多等)、经产妇子宫肌纤维变性或子宫肌瘤等,均能引起宫缩乏力。 3.宫缩乏力的精神因素 初产妇,尤其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精神过度紧张使大脑皮层功能紊乱,睡眠减少,临产后进食不足以及过多地消耗体力,均可导致宫缩乏力。 4.内分泌失调 临产后,产妇体内雌激素、缩宫素、前列腺素、乙酰胆碱等分泌不足,孕激素下降缓慢,电解质异常等,均可影响子宫肌纤维收缩能力。 5.宫缩乏力的药物影响 临产后使用大剂量镇静剂与镇痛剂,如吗啡、氯丙嗪、硫酸镁、哌替啶、苯巴比妥钠等,可以使宫缩受到抑制。 6.其他 第一产程后期过早使用腹压,或膀胱充盈影响胎先露部下降,可导致继发性宫缩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