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炎
什么是放射性皮炎? 放射性皮炎(radiodermatitis)是由各种类型电离辐射,如α、β、Y、x射线、电子、质子等照射在皮肤黏膜引起的损伤性疾病。多见于接受放疗患者和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全身症状以急性放射性皮炎二、三度为著,可有乏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多腔性出血、白细胞下降、继发感染等。 一、急性放射性皮炎 由于短期内大剂量皮肤照射引起,潜伏期一般1~3周,如果剂量过大,24小时内损害即可发生。临床表现类似热灼伤,按损害程度可分为三度: (1)I度:照射后2~7天开始出现红斑和水肿伴有灼痛或瘙痒,10~14天内最明显,可发生湿性或干性脱屑,部分病例发生糜烂;上述变化在3~4周内逐渐消退,遗留色素增多和暂时性或永久性毛发脱落。 (2)Ⅱ度:病变更为明显,除红斑和水肿之外。还可出现水疱、糜烂或表浅溃疡,创面一般在6周至3个月内自然愈合,常遗留瘢痕和永久性秃发。 (3)Ⅲ度:在表皮脱落后发生深在溃疡和坏死,病变可延伸至皮下组织、骨或内脏,可持续数年和发生恶变,此种溃疡可伴有或不伴有疼痛。 二、慢性放射性皮炎多 由于长期反复接受小剂量放射线或由于急性放射性皮炎迁延不愈转变而成,潜伏期数月至数十年不等。早期皮肤干燥、变薄、发硬,继之皮肤萎缩,汗腺、皮脂腺分泌减少,毛发消失,间以色素减退斑或色素沉着。晚期皮肤可形成扁平或疣状角化,皮下纤维化,甲横嵴或纵嵴增多,或形成难以愈合的溃疡及继发癌变。
疾病检查:
放射性皮炎的诊断: ①有放射线接触史。 ②典型的损害发生在放射线接触部位,呈境界清晰的皮损,可有红斑、水肿、脱毛、色素变化及溃疡或瘢痕等。
疾病治疗:
治疗:应立即脱离辐射源或污染区,病情严重者应进行营养及支持疗法。严格掌握放射治疗应用指征,严格掌握剂量、间隔时间等,详细观察放疗后的改变。 1、急性放射性皮炎应保护受损皮肤,避免局部刺激,治疗以对症处理为主,红肿显著时用扑粉和振荡剂,渗出明显时可用3% 硼酸溶液湿教,无明经渗出时外用糖皮质激素霜剂,长期不能愈合的深溃疡,必要时行手术切除。2、慢性放射性皮炎治疗以保护和保湿为主,应避免破损,可外用保护性软膏,出现溃疡可用冷湿敷清洗,可同时加用理疗以促进愈合,同时防止感染:对难治性溃疡或角化过度性皮损可在感染控制后手术切除并植皮。
预防预后:
是由长期或短时间内接受过大剂量放射线,或接受放射治疗积累量过大等原因所致。电离辐射能引起组织细胞DNA发生可逆或不可逆性损伤,引起细胞死亡或DNA产生突变,而引起皮肤炎症、萎缩、色素紊乱甚至癌肿形成。发病过程及程度因不同类型辐射的生物学效应差异、辐射剂量、组织细胞敏感性等而不同。放射治疗过程中未按规程操作、防护不严或是意外事故,均易引起放射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