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力异常
什么是产力异常? 产力包括子宫肌、腹肌、膈肌及肛提肌的收缩力,以子宫收缩力为主。 产力异常表现为子宫收缩力强度、频率发生改变或节律性、极性及对称性不正常。产力异常临床上又分为子宫收缩乏力(简称宫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简称宫缩过强)。每类又分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原发性宫缩乏力是指产程一开始即存在子宫收缩乏力,宫口不能如期扩张,胎先露不能如期下降,产程延长:继发性宫缩乏力是指产程开始子宫收缩正常,而在产程进展到某一阶段子宫收缩转弱,严程进展缓慢,甚至停滞。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产力异常的临床表现 临床上子宫收缩乏力分为协调性和不协调性两种,根据发生时期又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类型不同表现不同。 1.协调性宫缩乏力 也称低张性宫缩乏力,特点为子宫收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宫腔内压力<15 mmhg="">2次/10 min。当宫缩高峰时,子宫体隆起不明显,用手指压宫底部肌壁仍可出现凹陷。此种宫缩乏力多属继发性宫缩乏力,临产早期宫缩正常,于第一产程活跃期后期或第二产程时宫缩减弱,常见于中骨盆与骨盆出口平面狭窄,胎先露部下降受阻,持续性枕横位或枕后位等。 2.不协调性宫缩乏力 也称高张性宫缩乏力,多见于初产妇。其特点为子宫收缩的极性倒置,宫缩的兴奋点不是起自两侧子宫角部,而是来自子宫下段的一处或多处冲动;子宫收缩波由下向上扩散,收缩波小而不规律,频率高,节律不协调;宫腔内压力达20 mmHg,宫缩时宫底部不强,而是子宫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也不完全松弛。这种宫缩不能使宫口如期扩张,不能使胎先露部如期下降,属无效宫缩。产妇往往有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使胎先露部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内口,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产力异常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严重者出现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胎儿胎盘循环障碍,出现胎儿宫内窘迫。产科检查下腹部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早期缓慢或停止扩张,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止,潜伏期延长。 3.产力异常的产程异常 宫缩乏力导致产力异常有以下8种情况,这8种产程进展异常,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合并存在。 (1)潜伏期延长 从临产规律宫缩开始至宫口扩张3 cm称为潜伏期。初产妇潜伏期正常约需8 h,最大时限16 h,>16 h称为潜伏期延长。 (2)活跃期延长 从宫口扩张3 cm开始至宫口开全称为活跃期。初产妇活跃期正常约需4 h,最大时限8 h,若>8 h,而宫口扩张速度初产妇<1.2 cm/h,经产妇<1.5 cm/h,称为活跃期延长。 (3)活跃期停滞 进入活跃期后,宫口不再扩张达2 h以上,称为活跃期停滞。 (4)第二产程延长 第二产程初产妇>2 h、经产妇>1 h尚未分娩,称为第二产程延长。 (5)第二产程停滞 第二产程达1 h胎头下降无进展,称为第二产程停滞。 (6)胎头下降延缓 活跃期晚期及第二产程,胎头下降速度初产妇<1.0cm/h,经产妇<2.0cm/h,称为胎头下降延缓。 (7)胎头下降停滞 活跃期晚期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达l h以上,称为胎头下降停滞。 (8)滞产 总产程>24 h。
疾病治疗:
产力异常的治疗概要: 产力异常中协调性宫缩乏力首先要寻找宫缩乏力的原因,检查有无头盆不称与胎位异常。不协调性宫缩乏力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给予强镇静剂哌替啶。若不协调性宫缩难以纠正,或出现胎儿宫内窘迫的迹象,均应立即剖宫产。 产力异常的详细治疗: 产力异常的处理 1.协调性宫缩乏力 首先要寻找宫缩乏力的原因,检查有无头盆不称与胎位异常,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剖宫产术;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加强宫缩。产力异常首先采取一般处理措施,鼓励患者多进食,消除紧张情绪,注意营养与水分的补充。不能进食者静脉补充营养。出现脱水、电解质紊乱者应尽快予以纠正。补充钙剂以增强子宫收缩。自然排尿困难者,及时导尿。破膜12 h以上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经上述一般处理,宫缩乏力仍然不能纠正,产程无明显进展,可选用下列方法加强宫缩。 (1)人工破膜 产力异常患者的宫口扩张≥3 cm、无头盆不称、胎头已衔接者,可行人工破膜。破膜前必须检查有无脐带先露,破膜应在宫缩间歇、下次宫缩将开始时进行。破膜后,胎头直接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内口,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加速产程进展。 (2)促宫缩药物的应用 将缩宫素2.5 u加于5%葡萄糖液500 ml内,使每滴糖液含缩宫素0.33 mU,从4~5滴min即1~2 mU/min开始,根据宫缩强弱进行调整,通常不超过10~15 mU/min(30~45滴/min),维持宫缩时宫腔内压力达50~60 mmHg,宫缩间隔2~3 min,持续40~60 s。对于不敏感者,可酌情增加缩宫素剂量。也可应用前列腺素(PG)类药物地诺前列酮,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给药途径为静脉滴注及局部用药(放置于阴道后穹)。地诺前列酮2 mg和碳酸钠溶液1支加于10 ml生理盐水中,摇匀成稀释液,加于5%葡萄糖液500 ml中静脉滴注,lμg/min。能维持有效宫缩。若半小时后宫缩仍不强,可酌情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为20 μg/ml,不良反应为宫缩过强、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率过速、视力模糊及浅静脉炎等,应慎用。静脉滴注时,偶见类似静脉炎症状,停药后常自行消失。 (3)地西泮静脉推注 地西泮能使宫颈平滑肌松弛,软化宫颈,促进宫口扩张,适用于宫口扩张缓慢及宫颈水肿时。常用剂量为10 mg,间隔4~6 h可重复应用,与缩宫素联合应用效果更佳。经上述处理,若产程仍无进展或出现胎儿窘迫征象时,应及时行剖宫产术。若无头盆不称,于第二产程期间出现宫缩乏力时,也应加强宫缩,给予缩宫素静脉滴注促进产程进展。若胎头双顶径已通过坐骨棘平面,等待自然分娩,或行会阴后一侧切开,以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助产;若胎头仍未衔接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术。产力异常第三产程时,为预防产后出血,当胎儿前肩娩出时,可静脉推注麦角新碱0.2 mg或静脉推注缩宫素10 U,并同时给予缩宫素10~20 U静脉滴注,使宫缩增强,促使胎盘剥离与娩出及子宫血窦关闭。 2.不协调性宫缩乏力 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给予强镇静剂哌替啶100 mg、吗啡10~15 mg肌注或地西泮10 mg静脉推注,使产妇充分休息,醒后不协调宫缩多能恢复正常的节律性及极性。在宫缩恢复为协调性之前,产力异常患者严禁应用缩宫素。若不协调性宫缩转变为协调性宫缩乏力时,可采用上述多种方法加强宫缩。若不协调性宫缩难以纠正,或出现胎儿宫内窘迫的迹象,均应立即剖宫产。
预防预后:
产力异常的原因 子宫收缩乏力常见的原因如下。 1.产力异常的子宫因素 多胎妊娠、巨大胎儿、羊水过多等因素可能引起子宫壁过度膨胀,使子宫肌纤维失去正常收缩能力。经产妇子宫肌纤维变性,结缔组织增生影响子宫收缩。子宫发育不良、子宫畸形、子宫肌瘤等,均能引起宫缩乏力。 2.产力异常的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 由于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内口,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导致继发性宫缩乏力。 3.产力异常的药物影响 大剂量使用镇静剂、镇痛剂及麻醉药均可使宫缩受到抑制。 4.产力异常的内分泌因素 临产后,产妇体内雌激素、缩宫素及前列腺素、缩宫素受体量少,合成与释放减少,雌/孕激素比例失调,肌细胞间隙连接蛋白数量减少等,均可引起宫缩乏力。 5.产力异常的精神因素 初产妇,尤其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恐惧及精神过度紧张使大脑皮质功能紊乱,睡眠减少,膀胱充盈,临产后进食不足,过多消耗体力,水及电解质紊乱等,均可导致宫缩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