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性腹痛
什么是再发性腹痛?
再发性腹痛(recurrent abdominalpain.RAP)指的是儿童反复发作性腹痛超过3次以上,并且病程超过3个月以上者,严重时可影响儿童的正常活动。好发于5~12岁儿童。高峰发作年龄为5岁。大约10%~15%的学龄儿童在某一阶段会出现RAP。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临床表现: 功能性的RAP表现为反复发作性的腹痛,以脐周为主,疼痛部位不固定,不向其他部位发射,疼痛性质为隐痛或钝痛,少数呈痉挛性痛,持续约5~30min,通常不超过1个小时,多数患儿不经处理可自行缓解。疼痛发作时再发性腹痛的症状可伴有呕吐、出汗、面色苍白或潮红、心悸、头痛等症状。通常在晨起多见,常见于空腹和进餐时多见,无夜间痛醒的情况发生。疼痛间歇期日常生活、学习并不受影响。功能性的RAP患儿通常性格忧郁,情绪紧张、焦虑,渴望爱护和追求完美,而且常伴有头痛、关节痛等。 而器质性腹痛则根据原发病的不同而再发性腹痛的临床表现不同,除腹痛外均伴有原发病的表现。Leonard和Ca rolyn提出如RAP儿童出现下列症状和体征可能提示有器质性原因存在:①远离脐部的腹痛;②发热;③体重下降;④血便(大便潜血阳性);⑤肠道功能改变;⑥夜间因疼痛而痛醒;⑦贫血;⑧排尿困难;⑨红细胞沉降率升高。并称之为“红旗”体征和症状。
疾病检查:
诊断检查: 一、实验室检查 对于初诊的RAP,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尿液分析、尿培养(女孩)、大便寄生虫和虫卵检查以及红细胞沉降率检查,以排除器质性因素引起的RAP。再发性腹痛的检查如无上述“红旗”体征和症状,则暂时不需进行其他实验室检查;而对于出现上述“红旗”体征和症状的患儿,则应进一步进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 二、诊断 如儿童反复发作性腹痛超过3次以上,病程超过3个月以上者即可诊断为RAP。对于再发性腹痛的诊断并不难,困难在于既要排除器质性的因素又要避免过多的实验室的检查。这时对RAP患儿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细致的体格检查和血常规、大小便常规、红细胞沉降率的检查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并无上述“红旗”体征和症状存在,则可考虑为无器质性原因的RAP。否则必须进一步查明器质性原因。
疾病治疗:
治疗与预防: 由于RAP反复发作、长期持续、而且常规的治疗效果不佳,常常引起家长的极大关注和情绪焦虑。所以在细致的病情检查后,对于未发现器质性原因的RAP,应教育家长和儿童,虽然腹痛确实存在,但却是没有危险的。再发性腹痛的治疗应鼓励儿童坚持进行正常的日常活动和学习,尤其是已停学的儿童,应鼓励上学,减少父母对儿童腹痛的过分关注。同时对于缺乏“红旗”体征和症状的RAP,应避免过多的实验室检查。除非有较确切的疑诊依据,否则切勿进行一些所谓排除性的、创伤性的实验室检查。但保持家长与医生之间的联系则是必要的,既可解除家长因担心孩子有大病而产生的心理负担和恐惧,又能及时发现一些原来症状和体征并不明显的器质性因素所导致的RAP。特殊的药物治疗,如解痉剂、抗酸剂,对于无器质性因素的RAP患儿通常是无效的。
预防预后:
病因及发病机制: 所有RAP中,大约10%的病例具有明确的器质性原因,再发性腹痛的病因如寄生虫感染、泌尿系统感染、上消化道的炎症及消化性的溃疡等。而90%的病例则找不到明确的病因。有一些证据表明异常的肠动力学、便秘和乳糖不耐受在某些病例的起病中可能起了一定的作用。虽有一些报道RAP儿童幽门螺杆菌(Hp)感染率较高,但小儿RAP与Hp感染之间的因果关系仍存有争议。Zeltzer等提出,儿童疼痛是一种涉及儿童个体对环境和内脏刺激反应的复杂的现象。早期的疼痛经历和照顾者对这些经历的反应,都会强化儿童处理再发性疼痛发作的能力。Lonnie提出当儿童疼痛发作时,被允许留在家里,不去上学和接受父母额外的关注时,尤其如果儿童认为在他们不疼痛时不能获得父母的照顾时,与疼痛相关的功能障碍就会得到不经意的强化。Walker等发现再发性腹痛的病因中儿童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都具有更多的日常应激,而且对于RAP儿童这种日常应激与身体症状之间的关联要较无RAP发作的儿童强。目前认为对于大多数RAP儿童,其病因可能是多因素的,可能涉及气质、生理和环境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