颌骨放射性骨坏死
什么是颌骨放射性骨坏死?
颌骨放射性骨坏死(ostecoradionecrosis of jaw,ORNJ)是指颌骨接受放射线照射后,引起的颌骨病理性坏死性的改变。颌骨放射性骨髓炎(radiation osteormyeli-tis of jaw ROM1)是指在放射性骨坏死的基础上发生继发性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性表现。随着放射治疗在头颈部恶性肿瘤治疗中应用的日趋普及,颌骨放射性骨坏死也有增多的趋势。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颌骨放射性骨髓炎多发生在下颌骨,一般多在放疗后3年左右发病,80%的患者发生在拔牙后。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临床表现以颌骨深部疼痛、局部慢性感染流脓以及死骨形成为主,发病初期主要为颌骨的持续的疼痛,可为钝痛或剧烈锐痛,常常伴有口腔黏膜的肿胀和破溃,随着病程的迁延,口腔黏膜或面部皮肤破溃形成瘘管,长期流脓,死骨暴露,并有特殊的恶臭,久治不愈。死骨分离缓慢与正常骨界限不清,部分患者可伴发病理性骨折,放射性骨髓炎还表现有张口受限,全身呈慢性消耗状态。
疾病检查:
诊断要点 ①有肿瘤病史及大剂量放射治疗史;②多伴有皮肤及软组织深达骨质的瘘管,并有不同程度的细菌感染;③X线检查可见牙周膜间隙增宽,硬骨板密度减低或消失,牙槽突吸收高度降低。早期颌骨骨质呈弥散性疏松,散在增粗的骨小粱和密度增高的厨块。病情严重者x线表现为广泛而不规则的散在的斑点透射区,其中可见高密度团块,正常骨结构消失,有时可见界限不明确的大块不规则的死骨及病理性骨折,时见明显的骨改建。 鉴别诊断 1.恶性肿瘤复发 临床上可触及肿块;X线片可见骨质破坏进展迅速,且骨质破坏不限于照射野内。 2.牙源性骨髓炎 结合病史及有否放射治疗史加以鉴别。
疾病治疗:
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治疗概要: 颌骨放射性骨坏死一般应根据病变的范围、症状的轻重以及疾病的进展进行综合考虑。注意保持口腔清洁。高压氧通过增加病变组织的有效含氧量。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手术治疗不必待死骨分离,可在健康骨质范围内早期施行死骨切除术。放射性骨坏死术后缺损重建等。 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详细治疗: 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治疗对策 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治疗目前仍是棘手问题,一般应根据病变的范围、症状的轻重以及疾病的进展进行综合考虑,以决定和选择治疗方案。 (一)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保守治疗 1.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一般治疗 注意保持口腔清洁,戒除烟酒,避免过烫、过硬的食物损伤口腔黏膜,用含抗生素的漱口液含漱或局部冲洗,必要时垒身应用抗生素,同时要加强营养,必要时给予输血等支持治疗。 2.高压氧 高压氧通过增加病变组织的有效含氧量,促进成纤维细胞和胶原合成,微血管增殖和侧支循环的建立,并能促进成骨,从而有利于病变组织的愈合,高压氧对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早期患者有一定的疗效,但对已有死骨形成者则效果差,但可作为术后的辅助治疗,对放射性骨髓炎者不提倡用高压氧,由于高压氧的治疗有可能促使或加快原发肿瘤的复发和转移。 3.其他 近年来有人应用超声波治疗;活血化淤、去腐生肌等中草药治疗颌骨放射性骨坏死均取得一定的疗效。 (二)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手术治疗 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手术治疗不必待死骨分离,可在健康骨质范围内早期施行死骨切除术,对累及的软组织应根据局部具体情况行I期或Ⅱ期修复。 1.死骨摘除术 主要适用于死骨较局限或病灶范围较大但病变发展较缓慢的病例。手术时可一次或多次将坏死的骨组织及周围坏死软组织尽量清除干净,遗留创面可用碘仿纱条填塞或行Ⅱ期修复。 2.颌骨切除术 主要适用于病变范围较大而进屣的病例,必须行颌骨的部分切除或半切术才能达到治愈或稳定的目的,对于手术时间,多数人主张在诊断明确的前提下即可施行,对于手术范围,根治性手术必须在健康的骨质范围内实施以预防复发。 3.颌骨放射性骨坏死术后缺损重建 由于放射性区域局部组织愈合能力差,游离骨组织或骨代用品的移植修复的成功率低,随着显儆外科技术的引进和发展,血管化组织移植的方法被认为是颔骨放射性骨坏死术后重建的理想方法,血管化的骨肌皮瓣不仅能整复颌骨的缺损,还可以同时整复放射引起的其他软组织的缺损。
预防预后:
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病因:放射线在抑制和杀灭肿瘤细胞的同时也对正常的组织与细胞有抑制及杀伤作用,通常认为放射的总剂量、放射线的性质.以及放射方式等因素与放射性骨坏死的发生有关,大剂量的放射线是颌骨坏死的主要原因之一,总剂量在65Gy以下时出现骨坏死的机会较少,总剂量高于70Gy时发生骨坏死的可能高达1%~9%;60co(60钴)和电子加速器对骨的损伤小于探部x线。刨伤是发生放射性颁骨骨髓炎的另一重要因素,拔牙、急性慢性根尖周炎、牙周炎等创伤因素可诱发放射性骨坏死;放射性骨坏死的发生具有个体差异;颌骨放射性骨髓炎一般为混合性细菌感染,缺乏特殊的病因学意义。 目前对颌骨放射性骨坏死的发病机制尚存在争议,传统观点以放疗、创伤和感染学说为代表,20世纪80年代后相继提出了所谓的“三低学说”和骨损伤学说,现大多数学者倾向于认为放射性骨坏死是颌骨及周围软组织接受放射线损害后,由于修复和愈合能力的丧失而产生慢性不愈的创伤,其发病机制的研究将极大推动对该病的预防和治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