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
平时月经周期规则,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分娩者,称过期妊娠。其发生率占妊娠总数的3%~15%。过期妊娠使胎儿窘迫、胎粪吸入综合征、过熟综合征、新生儿窒息、围生儿死亡、巨大儿以及难产等不良结局发生率增高,并随妊娠期延长而增加。
详细介绍
疾病症状:
临床表现: 1.主要症状 妊娠达到或超过预产期2周,对月经规律,周期为28~30日者,按末次月经计算孕周达到或超过42周。月经不规律者,以基础体温升高时为受孕日计算孕周,妊娠≥40周;月经不规律,未测基础体温者,根据早孕反应出现时间或20孕周B超检查的胎儿大小推算预产期,超过预产期2周以上者。 2.次要症状 过期妊娠常伴有胎盘功能不良,患者可自觉胎动减少。 3.体征 通常无特殊的腹部体征,检查时可能会发现胎儿比较大,并发羊水过少时很容易触及胎儿肢体。 4.孕妇多无自觉不适,有时可能感觉胎动减少,如合并羊水过少,可出现宫高生长缓慢。 对孕妇和胎儿影响: 1.孕妇的影响 因巨大儿和胎儿窘迫使剖宫产率升高,产道损伤、产后出血及产褥感染率也增加。 2.胎儿的影响 巨大儿增多,低体重儿发生率增高,胎儿窘迫及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增加,围产儿死亡率增高。
疾病检查:
过期妊娠的诊断首先要应正确核实预产期,并确定胎盘功能是否正常。 1.核实预产期 诊断过期妊娠之前必须核实预产期,确认妊娠是否真正过期。若平时月经周期不准,仅依据推算的预产期不可靠,应详细询问平时月经情况;根据孕前基础体温升高的排卵期推算预产期;夫妇两地分居,应根据性交日期推算;根据开始出现早孕反应时间估算;孕早期曾做妇科检查者,按当时子宫大小推算;孕妇自觉到胎动时,应为18—20孕周;B型超声检查,于早孕期测妊娠囊直径,孕中期以后测胎儿顶臀长、双顶径、股骨长等,以及孕晚期根据羊水量推算预产期;子宫符合孕足月大小,宫颈已成熟,羊水量渐减少,孕妇体重不再增加或稍减轻,应视为过期妊娠。 2.判断胎盘功能 (1)胎动计数:让孕妇自数胎动。胎动计数>3O次/12h为正常,15为正常值,E/C比值
疾病治疗:
应根据胎盘功能、胎儿大小、宫颈成熟度等综合分析,选择恰当的分娩方式。 1.过期妊娠的产前处理 已确诊过期妊娠,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终止妊娠: ①宫颈条件成熟; ②胎儿体~4000g或胎儿生长受限; ③12小时内胎动
预防预后:
过期妊娠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1、雌、孕激素比例失调;2、头盆不称;3、胎儿畸形,如无脑儿,与胎儿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不足有关;4、遗传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