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什么是急性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本类药物系巴比妥酸的衍生物,有催眠、抗癫痫及麻醉诱导作用。误用过量或自行吞服过多巴比妥类药物可引起急性中毒,临床表现以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为主。
详细介绍
疾病检查:
诊断检查: 主要依据:①有服巴比妥类药物过量史;②不同程度的昏迷、瞳孔改变(早期缩小)、生理反射减弱或消失、呼吸和循环抑制的表现;③胃液、尿液或血液毒物测定巴比妥类药物证实。具备第l、2项或第2、3项即可确诊。 鉴别诊断: 需注意与肝性昏迷、有机磷农药中毒、尿毒症及脑出血等所致的昏迷相鉴别。
疾病治疗:
治疗: 重点在于维持呼吸、循环和肾脏功能。 1.洗胃要彻底,活性炭可反复由鼻饲管灌入。必要时气管插管,正压辅助呼吸。纠正低氧血症和酸中毒,有利于心血管功能的恢复。静脉补液,3000—4000mL/d(5%葡萄糖液和生理盐水各半),但须密切观察尿量。碱化尿液有利毒物排出。静脉呋塞米(速尿),40~80mg/次,每小时要求尿量在250ml以上。对严重中效药物中毒或肾功能不全患者,可考虑(血液或腹膜)透析疗法,以排除体内过多毒物。对短效类药物中毒,利尿和透析的效果不理想,因该类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较多,并且主要在肝脏代谢。病况严重或有肝功能不全时可试用活性炭树脂血液灌流。中枢兴奋药如尼可刹米,戊四氮等都不是解毒剂,也不参与巴比妥药物代谢,所以不作为常规使用。这些药物反复大量注射,可发生惊厥,增加机体氧耗量,加重中枢衰竭。 2.有以下任一情况时才考虑酌情使用苏醒或中枢兴奋剂:①当患者有深度昏迷,处于完全无反射状态;②有明显呼吸衰竭;③积极抢救48小时,患者仍昏迷不醒。